保卫处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凯时尊龙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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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校党委、校行政的关心、支持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保卫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中心,以保护广大师生员工利益为宗旨,以完成大项任务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卫处基本概况人员状况:
     保卫处现有在编职工48人,其中科以上干部8人(含副处长3人,组织部聘任副主任科员1人,组织部聘任副科长1人,处聘科级干部3人),普通干部1人,工人39人。全处中共党员24人。
     学历结构:硕士生1人,大学本科3人,大学专科13人,高中以下31人。
     年龄结构:50岁以上13人,40岁以上8人,30岁以上16人,30岁以下12人。
     机构设置:全处共设二科一室,即治保科、综合科、花津校区保卫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政治维稳、治安防范、消防、交通、户籍和身份证管理、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等。
     二、主要做法和成绩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水平
     1、加强本处职工思想教育,统一大家思想认识
     为提高全处干部职工对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爱岗敬业、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我们充分利用每周三的组织生活和每月一次的全处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政治理论和时政学习,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传达学校新出台的文件精神、规章制度和校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联系工作实际,从学校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增加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修定了《安徽大学保卫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规定了“十个不准”、“八项禁令”,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保卫工作形象的高度,对全处保卫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逐条讨论。通过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全处职工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爱岗敬业的团队精神日趋形成。全处职工上半年同心同德,顺利完成了学校的一系列重大任务和工作部署。如年初抗击特大雪灾、学校花津校区教职工宿舍筹建、音体美专业加试、学校八十周年校庆、四川汶川地区大地震、迎接奥运火炬来芜传递、确保毕业生文明顺利离校、确保奥运期间我校的安全稳定等。
     2、科学运用警民共建平台,加强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和普法教育
     为了强化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卫处除了做好板报宣传、网站宣传,定期公布学校周边治安形势,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防范温馨提示外,保卫处还与校团委、弋江交警大队、镜湖交警大队分别在花津校区、赭山校区学生食堂前的广场上联合举办两期《道路交通安全图片展》,前往观看图片展的学生达上万人次;为了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减少校园内各种偷盗案件的发生,由保卫处牵头联系,聘请弋江分局高教园区派出所所长马元骉同志来到物电学院、政法学院向全体学生做高校治安形势分析报告。马元骉所长从高校园区治安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时段,谈到应对措施,深入浅出、娓娓道来,报告会的气氛热烈而不失严谨,与会同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倍感校园治安,人人有责。
     3、成立学生治安巡逻队,形成自我教育的良好氛围
     3月份,保卫处、学生处、校团委三部门联席会议商定,为了加强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校园治安格局,决定成立学生治安巡逻队。由保卫处牵头指导,校团委招聘学有余力、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成立花津校区学生治安巡逻队。学生处则拿出部分助困基金,以勤工俭学的方式,对学生治安巡逻队予以补助。治安巡逻队队员既是宣传员、信息员,又是保安员,消防员。在保卫处、团委、学生处的共同指导下,治安巡逻队每天对各楼宇、各宿舍进行排查,既加强了治安防范,又排查了各类安全隐患;既教育了自己,也教育了周边的同学;既增强了学生对保卫工作的理解,又提高了学生自我防范的意识。学生治安巡逻队几个月的辛苦执勤,有效地降低了花津校区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率,一个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二)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保卫处工作涉及到全校师生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否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为了育人”的观念,让广大师生满意,是衡量高校保卫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为此,我们在教育职工转变“保卫就是管理,管理就是管人”的传统观念同时,努力提高“四个服务”意识,把服务广大师生、树窗口形象作为我们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1、增强门岗服务意识
     门岗是我校对外窗口,门岗的形象及服务态度的好坏,直接关系我校声誉。3月份,孙成岗同志上任伊始,根据我处的工作特点,将处办公室人员在上班高峰期,充实到各门岗协助管理,确保各门岗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无交通拥挤现象,最大限度的发挥保卫处人力资源,得到了广大教职员工的好评。同时,我们还修订了《安徽师范大学门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上岗人员必须着制服,立岗执勤,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门卫执勤人员对非本校车辆出入进行换证时,主动为驾驶员送、收《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为来宾指示行驶路线等。
     2、增强户籍服务意识
     户籍工作与全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为此,保卫处多次发文说明户籍迁移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保卫处还多次与市公安局、三个校区的辖区派出所联系,协调户口迁移工作;为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保卫处集中全处的人力物力,从开始迁移到改派,先后经历了四十多天的时间,最大限度的为毕业学生提供了方便,得到了学生的认可和好评。
     3、增强生活服务意识
     为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利益,我们要求全处同志“有警必接,有难必帮,出警迅速,工作到位”。半年来,无论是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还是交通事故、邻里纠纷等,我们都及时出警,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赢得了好评,也为保卫处赢得了荣誉。另外,我们也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各项服务措施,如年初发现学校公车及私家车校内通行证外流现象比较严重,加之我们原来做的机动车辆通行证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因此,3月份及时启用了新的机动车辆通行证。为了不给教职员工增添麻烦,我们采取了上门登记各部门、各单位的车辆牌号,并将做好的车辆通行证,送到每个人的手中,得到了各单位及各位私家车车主的称赞。
     4、增强安全服务意识
     为学校的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是保卫处的基本职责,为学校的每一项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是我们保卫处应尽的义务。半年来,我们每次遇到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及各学院的大型活动,如花津校区教职工宿舍的选房、八十周年的校庆活动、奥运火炬在我校维护路段的传递、确保毕业生安全顺利的离校、奥运期间的学校维稳,以及音、体、美加试,四、六级外语考试,成人教育,美术阅卷等,我们都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提供安全服务。特别是校庆期间的安全维稳,学校及各学院的每一项活动,我们都反复修定安全保卫方案。针对4.20当日的庆典活动,我们还制定了多种预案。为确保4.20庆典活动的顺利进行,保卫处办公室同志4.19晚上通宵未眠,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将当天晚上的短信骚扰事件处理完毕,得到了校领导及公安部门的高度肯定。
     (三)明确中心任务,保持政治稳定
     近年来,国内外形势风云变幻,稳定任务十分繁重。高校的特点和我校所处的特殊环境,决定了我校稳定工作更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我处在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和“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分析校内政治形势,针对校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制订预案,提出相应对策,做好超前防范。在维稳工作中,我们始终与公安、国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坚持走“秘密渠道和公开渠道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培养、发展秘密力量,逐步建立起公开和秘密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了党内、行政和学生三支情报信息队伍建设。我们一方面通过校内情报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情报信息收集和外籍师生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敌对势力利用“文化交流”等活动向我校进行政治渗透,以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四)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切实提高驾驭和控制校园治安环境的能力
     1、健全组织,分解任务,明晰责任。3月份学校各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到位后,保卫处充分发挥各学院和职能部门作用,迅速建立健全综治领导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学生处的直接领导下,切实落实“辅导员进公寓”工程,将思想政治工作寓于学生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由保卫处牵头指导,成立学生治安巡逻队,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有效地降低了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率。
     2、深化对物业公司管理和监督。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值班人员的职业教育,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建立学生宿舍所住学生照片档案,做到熟悉自己所管理楼宇内的学生面孔,盘问陌生人员、盘查进出物品,切实做到严防、严守。对失职、渎职的值班人员要求切实做到赏罚分明。
     3、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破案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内各类犯罪活动。对在校大学生涉案初犯、悔过自新者,从严教育,辅之以必要的刑事和行政处罚;对社会不法分子和校内屡教不改、有重大刑事犯罪行为者,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以真正起到惩治犯罪,教育广大师生之目的。上半年共抓获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4人。
     (五)有的放矢、周密谋划,加强对季节性突发事件预防
     根据对历年来学校案发情况的统计分析及周边学校的经验及时下发各项通知,确保做到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针对学生骑乘电摩日趋增多的现象,为了有效防止校园内交通事故的发生,保卫处与学生处共同制定了《关于禁止学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通知》,并与学生处、物业公司一道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收到了显著效果。
     2、针对夏季天气比较炎热,极易发生溺水事故,保卫处及时下发了《关于严禁在花津河等校园水系游泳、垂钓的通知》,加大对水系周边的巡逻力度,杜绝了校园内淹亡事件的发生。
     3、为防止校园盗窃案件的发生,“学生治安巡逻队”和物业公司宿舍管理员一道,在校园案件高发时段加强宿舍内巡逻,及时提醒粗心大意的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睡觉时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对于不听劝阻、干扰学生治安巡逻队开展工作的极少数同学,建议相关学院给予适当的教育和处理。
     4、配合弋江区政府,对花津校区西大门非法摊点进行整治,确保弋江区政府对非法摊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原则,规范外来人口管理
     随着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进入我校务工、经商、服务、学习的非我校在编人员以及随这些人员到我校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外来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确保我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稳定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必须规范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
     1、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保卫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聘用单位归口管理,外来单位自我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
     2、强化聘用单位归口管理职责。即聘用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其聘用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定期向校保卫处呈报聘用人员的变动情况和管理措施。
     (七)规范车辆出入,强化进出校园车辆管理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道路畅通及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和杜绝校园交通事故。年初,我们针对以前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大量转借外流的现象,我们制定了专车专用、号牌在前、便于检查和管理的新的校内车辆通行证,有效堵塞了外来车辆随意进出校园,加大了对来校车辆、特别是来校锻炼车辆的管理。同时,我们还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工作:
     1、各类机动车凭《安徽师范大学通行证》出入,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主动停车,接受门卫值勤人员的询问或检查,必须遵守校园道路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3、机动车辆进入校区应减速缓行。车载物品出校门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4、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号,禁止超车。
     5、禁止无证驾驶,禁止在校园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禁止在校园内试车。
     6、送水、送货、送菜等各类车辆实行凭证出入,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和指定时间通行。
     7、机动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8、机动车在主干道上、下客(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准离去,不准影响其它车辆和人流通行。
     9、如80周年校庆等大型活动时车辆行驶、停放须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10、非本校机动车,一般禁止在校园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保卫处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1、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遇有特殊情况,如:接送病人、装载仪器设备、下大雨等,须经门卫同意且登记进出。
     12、门卫有权对出校车辆进行检查,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校,并交保卫处查处。
     (八)维护校园秩序,加强对校园内流动摊点管理
     为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护校园环境,对校园内临时流动摊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加强管理:
     1、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园内设置摊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同意盖章后,随附经营执照和产品质监书,送保卫处审批。
     2、已有的教育超市、书报亭等学校批准的固定网点,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增设临时摊位;校园内各单位不得将值班室、通道、大厅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作为商业经营场所。
     3、设摊事主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出售伪劣、假冒和盗版商品及其它不健康物品。
     4、经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内容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更改设摊内容、地点、时间。
     5、设摊事主必须维护好摊点秩序和清洁卫生工作。
     6、对无证设摊和违反该规定的,保卫处有权对事主做出没收等处罚,同时建议学校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九)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抓好我校防火安全工作
     督促各学院、各部门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职消防员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申消防器材管理、使用责任制,坚决杜绝私自动用消防设备、人为损坏消防装备的现象发生,保卫处与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切实作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各单位做到:
     1、 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含聘用的临时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复强调,重在经常性教育和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的明火作业和在禁烟区吸烟等。
     2、 要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消防器材及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3、 凡是在公共聚集场所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举办单位应按《安徽师范大学大型公共活动报批表》的规定进行报批,并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保证应急时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4、 加强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节前要认真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灾隐患。要求相关单位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如:校内大楼电梯、各片区食堂的油炉、煤气、建筑或装修工程的易燃材料、违章用电、电焊设施、电机供电,各类文件、财物、资料仓库、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档案室、各类报告厅、音乐学院音乐厅、礼堂、体育场馆、教学楼、实验室、网络中心、以及校内印刷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要做到经常而全面的防火检查,力争早发现早整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共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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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者:周海燕  添加日期:2008-10-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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